徵聘博士生兼任講師1名

  • 國立臺北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 四月 30, 2024

一、所需資格條件:
具備「本校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授課辦法」之資格,須通過博士班資格考試且修畢該系博士班所規定必修課以及應修學分,方得申請之,惟外語課程不在此限。

二、應具專長:
物理學專長1名,可授課「普通物理Ⅰ」課程。

三、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 本校擬聘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授課申請書(本校所附格式):紙本簽名及word電子檔。
  2. 本系擬聘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本系所附格式):紙本一式五份及word電子檔。
  3. 本校教師專門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本校所附格式):紙本及word電子檔。
  4. 前項表列近五年內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全文影本,至多5篇:紙本。
  5. 碩士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並檢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出入境紀錄、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電子檔。
  6. 系上出具通過博士資格考試且修畢應修學分證明(格式依各校系自訂):電子檔。
  7. 碩士(外國學歷請附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及博士歷年成績單:電子檔。
  8. 經歷證件影本(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電子檔。
  9.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在學證明(如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電子檔。
  10. 普通物理Ⅰ課程教學大綱(本系所附格式):紙本一式五份及電子檔。
  11.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曾執行之研究或課程相關計畫、曾獲獎項或專利、教學優良事蹟等:紙本。

四、申請截止日期
113年5月30日

五、起聘日期
113年8月1日

六、單位聯絡人
聯絡人:張雅惠助理
電話:02-86741111分機68882
傳真:02-26736500
E-mail:yhchang@mail.ntpu.edu.tw

七、備註

  • 欲申請者請務必詳閱人事室網頁法令規章之「國立臺北大學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授課辦法」。
  • 相關表格請至本系網頁https://ee.ntpu.edu.tw/下載。
  • 有意申請者請檢附有關資料文件並於113年5月30日前送達或寄達「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電機工程學系之教師職級及應徵者姓名】。
  • 「應檢附之資料文件電子檔」請註明標題【應徵者姓名應徵兼任講師】,並傳至yhchang@mail.ntpu.edu.tw。
  • 起聘日:113年8月1日,由學校發給聘函,不請領教師證書,薪資按「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表」支給。
  • 合者通知,需退件者請於來函中註明並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公告及文件下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