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

  • 國立臺北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 十月 7, 2016

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
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院長選薦委員會105年10月6日會議通過
主旨: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
依據:本院院長選薦辦法第7條及本院院長選薦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
說明:
一、任期:院長之聘期自106年2月1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任期3年。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教授或研究員資格為限。
2、就任院長時須為本校專任教授或借調至本校服務。
3、如正在休假、進修、借調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之其他國籍者,未聲明當選後放棄者,均不得為候選人。
三、推薦方式:
1、本院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者,每名連署者限連署一人。
2、國內外相關學術或研究單位副教授或副研究員(含)以上人員三人以上連署推薦者,每名連署者限連署一人。
3、若一人同時連署二人以上者,均不予採計
四、領表時間:自105年10月11日起。
領表地點:三峽校區社會科學大樓8樓11室(或至本院網站:http://www.ntpu.edu.tw/college/e6/下載相關表格)。
五、登記地點及日期:
1、 105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3時(含)前送(寄)達三峽校區社會科學大樓8樓11室(如以郵寄方式請以雙掛號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2、送(寄)交推薦說明書連署書時,請備妥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著作目錄資料各2份;登記截止後不得補件。
3、必要時,本院院長選薦委員會得要求登記候選人提出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對。
六、聯絡方式: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221。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三峽校區社會科學大樓8樓11室。

選薦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