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轉】轉知通識中心公告抵免通識學分注意事項

  • 國立臺北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 九月 12, 2012

轉知通識教育中心公告

辦理抵免通識教育學分者應檢附原修習科目之課程大綱交予任課教師審查。

1.須在原校所修習之課程亦屬通識教育課程始得辦理抵免。如在成績單上未註明該課程為通識者,請查明後填具切結書,俾便辦理。

2. 抵免通識教育學分須符合五大向度課程之規定,各學系學生須跨系選讀,且與系必選修課程相同或雷同者不得修習。五大向度修課規定請參考網址
http://www.ntpu.edu.tw/college/e7/about_04.php
科目所屬向度可參考網址
http://www.ntpu.edu.tw/college/e7/course.php

3. 由各該課程任課教師認定予否抵免,再至本中心助教處核主任章。

4. 他校主播、本校收播之遠距通識教育課程:不予抵免。

5. 與台北醫學大學及台北科技大學合作之校際選讀通識教育課程:不予抵免。

6.抵免學分申請書可於本中心網站/表單下載http://www.ntpu.edu.tw/college/e7/download_more.php?id=13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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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順利辦理通識學分之抵免,可先與本中心陳助教聯繫
86741111轉66165或6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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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抵免期間為加退選期間,敬請把握時間!